本报综合消息 为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落到实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对“进城菜农”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尽最大努力为菜农提供服务保障,严禁“城管”围堵菜农进城售菜以及变相收取费用。
《通知》称,为方便菜农进城售菜,保护其合法利益,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对菜农进城售菜多一些理解、沟通和支持,努力为进城菜农提供便捷服务。尤其是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要立足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及时疏导安置菜农在背街小巷及社区设置临时摊点,确保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及时、到位。(王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