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马治卫
本报讯 商水县的姚常海到超市购物时,意外拾到一个相机,不料引来好几个人“积极认领”。几经周折,相机才完璧归赵。“看来,还失主东西时,真要留个心眼。”昨日,提及此事,姚常海感慨不已。
姚常海介绍,5月2日中午,他到市区凤凰苑小区旁的一家超市去买东西,刚进门便发现地上有个数码相机。“谁的东西丢了?”姚常海拾起相机问超市门口的收银员。“我的东西丢了。”收银员还没回答,一个背着包的时髦妇女刚进超市就接话道,“我正回来找呢!”询问得知,时髦妇女丢的是手机而不是相机。最后,她悻悻而去。
“我的相机丢了。”在超市内“看热闹”的一中年人说,他的相机不知道啥时间掉地上了。“你的相机是啥牌子的?”姚常海问中年人。“是‘索尼’的!”中年人答道。结果发现,这个数码相机不是“索尼”而是“佳能”的,中年人也没趣地离开了。
姚常海又等了半个多小时,仍不见失主出现。姚常海随后告诉收银员,他在商水县检察院工作,回去后将把相机交给单位,如果有人来找,就让失主与单位联系。接着,姚常海留下了单位的联系电话。
商水县检察院宣传科的关东伟说,姚常海把相机交到单位后,中间又有两个人打电话认领,结果由于“信息不对”没给他们。5月3日,一位在市区武警部队服役的士官打来电话,称自己到超市卖东西时不慎遗失了相机,里面还有他和战友的合影照片。经辨认确认属实后,姚常海把相机交给了这位士官。事后,姚常海感慨,看来拾了东西还给“失主”时,也一定要留个心眼。线索提供 关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