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关注酒驾
 
 
 
2011年5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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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醉驾罪名为危险驾驶罪

  

  □晚报记者 宋风

  

  本报讯 《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醉驾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酒司机将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新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交警部门也会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把罚款金额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悉,公安机关对酒驾嫌疑人一般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措施。对醉驾嫌疑人将以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为主。随后,公安机关将会提请检察院起诉;检察院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针对醉驾将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一般为3天送检、3天检验、起诉审理阶段约7天,整个过程大约在15天内办完”。最后,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拘役时间的长短和罚金的多少。

  据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截至5月6日,我市检察机关尚未受理一起醉酒驾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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