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宋风
本报讯 因妻子离家出走,扶沟男子李某迁怒于媒人将其刺伤。日前,扶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5个月。
被告人李某与妻子张某经被害人钱某介绍结婚。因婚后二人经常生气,妻子张某离家出走。李某怀疑其妻张某离家出走与媒人钱某有关。2010年10月的一天,李某酒后到钱某住处与其理论,并向钱某讨要当初支付的介绍费。因双方话不投机,李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钱某右面部、颈后、左右肩胛处连刺5刀。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钱某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后,李某之父与钱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钱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5000元,取得了钱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当庭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对被告人李某拘役5个月的判决。
线索提供 樊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