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国内/社会
 
 
 
2011年5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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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市
介入“抢婴潮”调查
每名婴幼儿3000美元卖到国外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邵阳计生部门强行将十余名婴幼儿送入福利院”,湖南省邵阳市委、市政府及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报道中所提及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抢婴

  16名婴幼儿被强行抱走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是个贫困县。县城北70多公里有个高平镇,2002年至2005年间,高平镇出现坊间所称的“抢婴潮”。

  杨理兵清楚地记得,2004年7月29日,女儿在自己家中呱呱坠地。杨家为其取名“杨玲”。哺育女儿到半岁后,杨理兵夫妇到深圳打工,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哺养。

  杨理兵的父亲对记者说,2005年4月29日,高平镇计生办一行近十人来到杨家。“他们很凶,她奶奶在屋里看到来人后就抱着孩子躲,后来躲到了猪圈里。”计生干部最终发现了被奶奶抱着躲在猪圈里的杨玲,以杨家未交“社会抚养费”为由,要带走这个“非法婴儿”。计生办抢婴儿不仅是杨玲一个。2002年,高平镇计生干部就抱走了曾又东夫妇的一个女儿。

  经记者调查核实,截至2005年,被高平镇计生人员强行抢走的婴幼儿,至少有16名。

  回报

  抢一名婴幼儿计生干部得1000元

  被抢走的小孩有4种情况,第一种是未婚先育的;第二种是超生;第三种,是抱养的,有的可能不符合收养规定。第四种,应该说是合法收养的,因为已经上户口。

  这4类婴幼儿,都是当地计生干部锁定的目标。一些乡民称,每当计生干部下乡入户时,家有属于上述4种情况婴幼儿的农户,便闻风四处逃避。

  被计生办工作人员抢走的婴幼儿,不仅仅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筹码。有知情者称,每送一名婴幼儿到福利院,计生干部可得到1000元甚至更多的回报。

  黑幕

  福利院收购婴儿卖到国外获3000美元

  邵阳市福利院证实,2002年至2005年,隆回县高平镇民政办、计生办共送来了13名婴儿,其中,一名男婴被领回。其他未被领回的婴幼儿,经民政公示程序被宣布为“弃婴”后,进入社会收养程序,更多是涉外收养渠道。

  经湖南省祁东县法院的判决证实,为了多向境外输送可供收养的婴儿,衡阳市各福利院不但给职工下达搜寻婴儿的任务,甚至主动通过人贩子等各种中间人“收购”婴儿。福利院至多支付两三千元人民币“买入”婴幼儿,送养国外后即可获得3000美元。

  收养的弃婴也不能幸免

  高平镇西山洞村五组农民袁朝容对记者称,2004年8月,他在广东省东莞打工时,逛街时看到一个包裹,打开一看,是一个奄奄一息的女婴。“这是一条生命啊。”袁朝容将女婴救起。在工友建议下,时年42岁无妻无子的袁朝容,喂养了这名婴儿,并取名“袁庆龄”。

  2004年12月,袁朝容将孩子带回老家,向村长汇报此事,交了些钱,希望村长帮忙办理领养手续。第二年,袁朝容每月支付350元生活费,委托姨妈代养孩子,自己再次离家南下打工。

  2005年7月28日,高平镇四五名计生干部闯入袁朝容姨妈家,称此女婴为“非法收养”,将袁庆龄抱走,并称必须交8000元才能将人领回。4个月后,当袁朝容回到老家要人时,小孩已被送到邵阳市社会福利院。

  遭遇类似事件的还有高平镇大石村十组农民袁名友夫妇、合兴村二组农民李谟华收养的女儿,也于2002年被计生干部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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