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保彰
本报讯 “戴上没有任何不良反应,而且永不褪色……”5月17日上午,在沈丘县颍河大道上,一个中年妇女手拿喇叭当街叫卖。该妇女在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上摆放着金黄色的项链、手链、耳环和戒指等,围观的人很多,因价格低廉,其生意相当红火。
据了解,这些金光闪闪的各类首饰,项链25元一条、手链30元一只,戒指5元一个,耳环10元一对。叫卖的妇女承诺,每件首饰都是用5角面值的硬币打造的,永不褪色。
就此,记者采访了该县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明确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