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高洪驰
本报讯 近日,因为非法捕杀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黑斑蛙,西华县田口乡村民刘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5月14日凌晨,接到报警的西华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来到该县县城工业路新大桥附近,兵分两路,将正在贾鲁河道手提矿灯,拿着舀子捕捉青蛙的刘某一举抓获,并从其身上的一个编织袋内查获31只青蛙。经鉴定,刘某捕捉的青蛙为黑斑蛙,属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线索提供 陈保林 冯继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