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忘记带准考证、身份证咋办?
如考生属忘带或丢失,经带队老师或有关方面证明,确系本场考生,经主考批准,可让考生先进场考试,但要告知考生应委托他人在本场考试结束前取回或补办证件。在考试结束前将证件交给监考员核查无误的,该生本场考试有效,否则本场考试无效。准考证丢失的到报名所在的考区招办补办,身份证丢失的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并由公安部门在照片上加盖骑缝章。在考试结束前把证件交给监考员。
2. 考试时,考生晕场或突然患病咋办?
如经考点医务人员简单处理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可继续考,但不延长考试时间。如考生难以坚持考试或需到考点以外医治的,劝其停止考试。考生离开考场,会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时刻不离进行监护,直至当科考试结束。
3.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咋办?
如果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考员可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由市招办研究决定,原则上应予补足。如短时间内无法解决问题,应立即进行其他部分考试,同时尽快排除故障,在其他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招生办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晚报记者 田松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