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国内/视点
 
 
 
2011年6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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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家长对赔偿不满意”

  曾代理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患儿索赔案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宽,6月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9年时,其代理的案子就都已经赔偿完毕,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三聚氰胺事件受害儿童,死亡赔偿20万元,重症赔偿3万元,普通症状赔偿2000元。但获赔的儿童家长多数都对这一赔偿不满意,有的家长还继续联系律师想进一步维权。

  “受害儿童都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赔偿了,但家长大多对赔偿结果并不满意,但三鹿公司已经破产,进一步维权难度很大。”张兴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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