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高洪驰
本报讯 西华县奉母镇村民庞某以他人栽种的树木阻碍自家通行为由,擅自将他人栽种的树木伐掉。6月14日,西华县森林公安分局以庞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庞某与庞某某是隔墙邻居,庞某某与第三人庞华(化名)共同使用一条通道。2000年左右,庞某某在自家院墙边栽种了几棵杨树,树木日渐长大,每到夏季,遮天蔽日的树叶给庞某某以及庞华两家人带来了不少的乐趣。
然而,2010年12月份,庞某某的西邻庞某突然提出庞某某所栽种的树木影响了自己通行,并且在庞某某不知道的情况下,于2010年12月24日上午私自将庞某某栽种的3棵杨树伐掉,而且还将庞某某宅基地上种的两棵树木环剥致死。后经西华县物价部门鉴定,被庞某伐掉的树木以及环剥致死的树木价值900余元。
西华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接到报案后,前往现场调查取证,认定庞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考虑到庞某、庞某某是邻里关系,民警多次前往庞某家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庞某在合理范围内对庞某某进行损失补偿。但是,庞某对民警的劝解置若罔闻,庞某某只好诉诸法院。
6月14日,西华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将庞某行政拘留。
线索提供 宋建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