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试点
效果如何尚不清楚
6月14日,有24家省直单位领到公务自行车,最多的单位领到6辆,最少的只有3辆,也有单位没有领到。根据要求,凡是发放了公务自行车的单位,要求在市区3公里范围内执行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山东省省直公务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副主任董奕斌表示,试点公务自行车的主要用意在于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尽量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使用公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但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并非强制,毕竟要考虑办公效率。
董奕斌说,根据初步测算,以省政府所在的泉城路为中心,周围3公里范围内集中了70%的省直机关,考虑到操作的可行性,所以原则上要求在3公里范围内的外出公务活动使用自行车。
董奕斌坦言,由于是首批试点,到底操作可行性怎样,最后的示范效果如何,现在尚不清楚。
担心
公务自行车能走多远
“我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些自行车就是某些机关人员买菜用或是放在单位生锈了。”在济南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张斌说。
“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以前不少机关单位也有过公务自行车,但最后都是流于形式。”共青团山东省委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柳建华说,应将推行公务自行车制度化和习惯化。
董奕斌表示,所有的自行车上都印有“省直公务自行车”的字样,就是为了方便群众监督。同时事务管理局将会定期对公务自行车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使用效果不好或管理不善,将收回自行车。
正如一些网民所言,当公务员骑乘公务自行车出门办事成共识,当类似行为经过点滴积累成为自觉意识,政府机关推行的公务自行车就不再会是人们担忧的昙花一现。新华社记者 罗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