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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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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地方债券融资要优先支持保障房建设

  本报综合消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下发到地方政府,允许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企业债券筹措资金。

  《通知》要求,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的资金要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满足保障房建设资金需求后,才可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此外,政府还支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为保障房项目融资,并对于这类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将优先办理审核手续。

  5月初,国资委发文要求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目前已有中冶科工、保利等央企涉足保障房建设。但记者询问多家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央企相关人士,对方均未回应。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地方发行企业债融资建保障房,说明保障房资金建设有缺口,不过也增加了保障房建设新的资金渠道。政策是否能运用好还得看政策如何设计。

  中国社科院一专家则表示,保障房中的限价房和经适房即使能利用地方融资平台解决资金难题,却是一次性交易,且政府公共资源土地、资金随销售而减少,并隐藏着分配不公的问题,建设经适房、限价房这类保障房具有不可持续性。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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