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丽丽
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到周口市中心医院、周口市中医院看病的我市参保新农合农民出院时,今日起,不用拿着交费单、病例复印件等单据到所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即可办妥一切报销手续。
电子转诊 出院即直补
今日起,周口市中心医院、周口市中医院开始全面启动实施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跨区域即时结报工作.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6月30日起,参合人员到统筹地区外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全部实行电子转诊。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核实其参合身份后,在县级新农合信息系统中录入转诊详细信息并上传到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同时打印统一格式的电子转诊单。
参合人员凭电子转诊单或电子转诊信息,到转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电子转诊单由定点医疗机构存档备查。
参合人员出院时,到医院新农合补偿专用窗口结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医院垫付,并由参合人员或其家属在住院收费收据或发票上签字。
参合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补偿的金额有异议时,可在补偿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提出复审申请。
新农合遇冒名者 损失由接诊医院负担
确因急危重症或在外务工、居住等原因,参合人员无法进行正常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主动告知并协助其联系所在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电子转诊,不需补办纸质转诊单据。
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甄别并核实参合人员身份,必要时可拍摄其影像资料,上传至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核实。凡因冒名顶替在定点医疗机构结报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据悉,现在在外务工农民较多,就医需求量大,我市推行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跨区域即时结报制度,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同时,也降低了费用,是深化医改的迫切要求,是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