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为预防执法权力滥用,省政府确定对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文化、民政、卫生、盐务8个系统实施重点监督检查。7月3日,记者从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对这8个系统2010年10月1日以来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评查。
“钓鱼执法”、“放水养鱼”、“顶格罚款”等各种行政执法中的“顽疾”,曾使行政执法权威遭受严重挑战。从现在起,各省辖市政府、省直管县政府法制机构,将会同同级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优化办,在8个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8个部门2010年10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评查。
对没有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要通过查询行政处罚依据,并采取向公民、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发放问卷等形式,了解、检查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该罚不罚、放纵违法、疏于监管、不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
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追究,要求被查单位限期逐一整改、限期提交整改结果,并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核扣分的重要依据;对于严重问题,要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