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建珍 实习生 刘婷
本报讯 各县、市7月15日前必须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工作,7月20日前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12月20前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房主春节前入住新居。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的消息。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户建设为主。改造补助对象为:具有周口市常住农业户口,生产、生活均在户口所在地,现住房屋(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据了解,今年我市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6000户,补助资金3600万元。其中:西华县2000户,商水县1000户,沈丘县500户,淮阳县500户,太康县500户,扶沟县500户,项城市500户,郸城县500户。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户6000元。各县、市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要求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和分类补助标准,农户新建房屋补助标准原则上不得突破15000元的上限。线索提供 谢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