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祯
2011年7月13日《人民公安报》报载:陕西省凤翔县公安局在队伍建设中,组织开展以“请群众评一评公安民警好不好,让民警议一议服务群众意识强不强”为主要内容的“外评内议”教育思辨活动。通过活动开展,该局共梳理出可能反弹的3大类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出台32项便民服务措施,促使一线执法单位成为该县党委、政府机关服务窗口的一张“名片”。
“外评内议”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其实质是,把服务提升至真诚关爱。“外评”,使群众获得了知情权与参与权;“外评”,是应该的,可行的,对执法单位来说也是必须接受的。
“外评内议”,有利于满足民众对执法的参与权与知情权,让执法者真诚接受民众的询问与质疑。通过倾听民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找出影响公安部门公信力的薄弱点和着力点,属顺民意之举,无可非议,实该大力倡导。“内议”,使民警真正坐下来剖析问题,查找自身在执法、为民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正不足,从灵魂深处抵挡住各种不良诱惑,站好自己的位置。
“外评内议”能增强民警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提升民警整体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进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促使民警立足本职,尽职尽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把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贯穿工作全过程,撑起为公众遮风避雨的“保护伞”,铸就无愧于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金色盾牌”。
毋庸置疑,时下在公安队伍中,极少数民警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执法不严等现象依然存在,给执法队伍公信力带来损害。像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等公安内部的害群之马,如不严加惩处,何谈构建和谐社会?“外评内议”,岂非妄想?
统而言之,“外评”是一种真诚邀请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执法的有效做法,使公众监督成为现实;“内议”则找准了执法队伍中的问题和缺憾,起到端正执法者做事态度的目的。
推而广之,“外评内议”是一个值得效仿的有益做法,持之以恒,必将不断提升执法者的整体服务水平,引导、凝聚公众力量提供动力,为共同加速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