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周口/便民
 
 
 
2011年7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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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码标价就得受罚
周口市区7家楼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记者 徐启峰

  

  本报讯“这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们签收。”7月19日上午,物价检查人员分别登门来到周口市区4家一直未能规范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楼盘,向其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经过两个多月的宣传后,物价部门终于对违规房地产商动真格了。

  我市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于今年5月份启动,经过召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物价检查人员上门进行书面告诫、媒体集中报道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市区多数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做到商品房明码标价,但仍有个别房地产商对此熟视无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近期,川汇区物价检查所对市区所有在售楼盘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中发现,仍有一些楼盘存在未明码标价、标示不规范或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其中7家楼盘存在问题尤为突出,物价部门分别向他们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对于没有进行明码标价的楼盘,将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套商品房罚款5000元,同时对涉嫌在明码标价中进行价格欺诈的楼盘,做进一步处罚。”物价检查人员说。据了解,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即表示对不规范商家的处罚进入了法律程序。按照规定,开发商还有几天时间进行申辩,如果申辩理由不充分或者放弃申辩,将进入行政处罚阶段。如果拒不接受处罚,除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外,还将面临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更为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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