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牛思光
本报讯 近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了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扶沟农民王某某、杨某。据悉,这是该县首例“瘦肉精”案件。
扶沟县吕潭乡村民王某某多年从事小牛育肥生意。今年6月,王某某听说给育肥牛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后,可以使牛毛色发亮,体型好看,便于销售。6月2日,王某某从亲戚杨某处购买了10盒“瘦肉精”,回家后将“瘦肉精”添加到育肥牛的饲料中。
6月21日,王某某将“瘦肉精”喂养的育肥牛卖给淮阳县的穆某某。穆某某准备将收购的育肥牛运到安徽省阜阳市销售。育肥牛转运过程中途经固始县境内接受当地检疫部门过境检查时,被检出其中5头育肥牛体内含有“瘦肉精”成分。事发后,淮阳县公安局展开调查,后将案件移交给了扶沟县公安局,扶沟警方进一步侦查时发现,出售给王某某“瘦肉精”的杨某(扶沟县吕潭乡吕潭村人),在家中也将“瘦肉精”添加到育肥牛的饲料中。
于是,扶沟县公安局以王某某、杨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请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目前,扶沟警方正在进一步追索“瘦肉精”的来源及流向。
线索提供 郁玉琴 韩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