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文/图
本报讯 8月2日凌晨,在周口市区周西路一桥上(原刘园收费站南侧),一辆满载水泥的中型货车撞上桥中间的路墩,车头严重变形,货车司机和副驾驶座上的人员受伤。昨天,川汇区公路局路政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向上级反映了这个“惹祸”路墩的安全隐患问题。
8月2日10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桥两头路面的正中间各有一个路墩,高约两米、宽约一米。出事的本地车牌中型货车正是撞在其中一个路墩上,车头严重变形,挡风玻璃破碎,左前轮滚出五六米远。相比之下,路墩受损并不严重。
“事故发生在凌晨4时多,由于当时视线不是太好,躲闪不及就撞上了。”在现场组织人员卸水泥的车主李先生说,目前,司机和副驾驶座上的人员被送到医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李先生强调,这个路墩没有任何正规的警示标识,只是在表面涂了一层油漆,白天可以看到,但夜晚根本就起不到警示效果。让李先生想不到的是,他们被川汇区公路局“罚款”600元,理由是“损坏桥井(警?)示墩赔偿损失”。
“这两个墩子不少惹祸。”附近居民称,这座桥两头的路墩是以前收费站留下来的,现在收费站撤了,但路墩还在。
昨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川汇区公路局路政大队的贺全义说,因为桥设计上的问题,路墩没法去掉,只能设立警示标识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他表示,他们已向上级反映有关这个路墩的安全隐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