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在大街上竟然看到一辆与自己车牌号一模一样的黑色奇瑞轿车,太康县居民陈先生十分气愤,迅速报警。经查,“奇瑞”车主王某存在套用假号牌的行为。日前,太康县交警大队对王某处以3000元罚款和驾驶证记12分的严厉处罚。
7月27日,陈先生驾驶自己的现代轿车路过该县谢安路与商贸路交叉口时,看到一辆黑色奇瑞轿车的车牌号竟然和自己的车牌一模一样——都是豫P663××。见此情景,陈先生怀疑自己的车被套牌了,于是一边不露声色地跟踪着这辆车,一边拨打电话报了警。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线索,太康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一家饭店门口找到了那辆涉嫌套牌的黑色奇瑞轿车,发现该车的车牌确实和陈先生的现代车的车牌号码一模一样。气愤的陈先生当场向交警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证件,证明自己的现代轿车的车牌才是豫P663××。
陈先生把自己的现代轿车和涉嫌套牌的奇瑞轿车停靠在一起后,交警进行了拍照取证。随后,交警找到正在饭店吃饭的奇瑞轿车车主王某询问情况,王某当场承认他的奇瑞轿车原来车牌是豫P653××,并非豫P663××。
据王某交代,前一段,亲戚使用号牌贴把他的奇瑞轿车车牌豫P653××中的数字5改成了6后,为了躲避电子眼,他一直没有去掉号牌贴。
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一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的规定,批评教育了王某,并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严厉处罚。
线索提供 赵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