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宋 风
实习生 高涌瀚 于方方
本报讯 去年年底,扶沟男子任某、邵某、常某一同驾车外出时,为躲避巡警检查,竟抛撒地钉并撞击警车。近日,扶沟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这3名男子作出各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
2010年12月24日晚,任某、邵某、常某3人驾车行至扶沟县城关镇吉祥路时,虽有巡警上前要求他们停车接受检查,但任某不仅没有停车,反而驾车加速逃跑。逃跑过程中,坐在车上的邵某拿起灭火器威胁巡警说“再撵!我就把车玻璃给你们砸了”,常某则向路面抛撒地钉,导致警车轮胎被扎坏。他们驾车逃至该县城关镇新建路时,被前来增援的警车堵截,任某见无路可逃,竟驾车撞向警车。随后,3人被警方控制。
近日,法院审理后查明,任某、邵某、常某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属共同犯罪。由于3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鉴于任某、邵某、常某已被羁押5个月,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 张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