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文琰
本报讯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从8月15日开始,川汇区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联合相关单位人员,对全区9个执法部门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据了解,这次检查的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2010年7月1日以后的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是否按照《周口市行政处罚报告制度》规定的要求,体现了裁量内容;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是否执行了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行政处罚告知制度、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等内部制约制度。整个检查将历时半个月。
此次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专项检查,将使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川汇区经济发展环境创新优化标准的规定,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做到同种同罚,坚决纠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不统一、随意裁量、权力滥用、执法不公等问题,督促各执法单位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优化川汇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线索提供 邵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