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2011年8月19日 星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办发布意见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警方发现乞讨儿童应送救助机构

  本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已于近日发布,意见要求各地充分认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意见明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意见指出,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城管部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应当告知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和民政、城管部门应当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和动员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意见还指出,要加大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时政要闻
   第03版:周口/社会
   第04版:周口/民生
   第05版:周口/便民
   第06版:国内/视点
   第07版:国内/社会
   第08版:国际看点
   第09版:文娱新闻
   第10版:体育新闻
   第11版:红尘情爱
   第12版:广告
   第13版:健康周刊
   第14版:健康之窗
   第15版:健康生活
   第16版:为您服务
3183人报考我市公务员
“蛟龙”号回到祖国
警方发现乞讨儿童应送救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