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邓园园 牛凌峰
本报讯 谎称自己能治好他人的病,刘某(女)骗取了受害人1万余元。日前,项城市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违法所得也被收缴。
现年35岁的刘某是沈丘县某行政村农民。2010年8月的一天上午,刘某到项城市高寺镇龙母庙去玩,碰到了正在烧香的陈某。见陈某心事重重,刘某遂上前与其攀谈。闲谈中得知陈某的女儿卧病在家,经多方医治仍未痊愈后,刘某便声称自己会看病,愿意帮助陈某。陈某为女儿治病心切,急忙将刘某请到家中为女儿看病,不料被刘某骗走现金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并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