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8月26日,在安徽芜湖举行的首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2011)”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表示,民政部计划将公益慈善类组织,统一从社会组织中拿出,单独由慈善司负责,开展单独的行业监管。
改变“双头”管理局面
徐建中说,公益慈善组织近期遭遇的危机,将加快慈善行业制度、法规出台的脚步,民政部计划将公益慈善类组织,统一从社会组织中拿出,单独由慈善司负责,开展单独的行业监管。
徐建中称,今后民政部慈善司将作为(国家级)公益慈善组织的业务监管机构,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仍负责注册登记,但据记者了解,红十字会、妇联、残联等10余个社会团体是免登记的,因此不在行业监管范围内。
监管范围包括信息公开
徐建中说,尽管相关部门尚未在立法层面,对“什么是公益慈善组织”达成共识,但为尽快理顺对慈善业的监管,民政部门目前将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公益慈善三类从事公益慈善行为的社会组织,都归为公益慈善机构,将由慈善司进行统一的行业监管。
据了解,民政部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管范围包括募捐活动的备案、规范、信息公开和财务公开等。
(张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