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实习生 周楠
本报讯 记者从8月26日召开的全市2011年度职称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了更好地让职称工作在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中发挥更大职能作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扎根我市,我市的职称评定工作今年将启用新规,进一步拓宽工作服务范围,为从海外留学归来的、省外引进的高新技术、重点工程、重点学科等4类高层次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新措的实施,将会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可走“绿色通道”
据市人社局职称科负责人黄安伟介绍,今年,对于从海外留学归来的、从省外引进的高新技术、重点工程、重点学科等方面急需的、博士后站考核合格出站的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业绩优异、贡献显著的4类高层次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凡是符合条件的,如果单位结构比例已达到规定上限的,经批准可以单列岗位进行申报和聘任,不受资历、任职年限等限制,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于能力特别突出、业绩特别显著的还可以不受评审条件中论文篇数、业绩成果项目等限制,走“绿色通道”,由省人社厅组织专家采取考核认定的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破格评审。
论文检索认证条件放宽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职称工作会议新精神,以往我市职称申报和评审时,论文检索主要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进行检索。而从今年起,我市新增论文检索认证渠道,凡是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能够检索到的论文,也可认证。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职称申报造假 三年不得评审
据悉,职称申报评审中的制假造假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评审秩序,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努力打造“阳光职称”,我市今年将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造假行为的防范和查处打击力度,对于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有造假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除取消3年的申报资格外,还要将本人的弄虚作假记录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单位有造假行为的,停止该单位当年的职称评聘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个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部分行业职称评定有修订
据介绍,从今年起,我市对部分系列(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评价方式进行了调整。
升格院校教师评审职称有新规定。从今年起,专科层次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的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照本科院校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合并到高等院校或组建为专科层次院校的原中专学校(不论是否保留中专学校名称)的教师,均要按照高校教师的评审条件先转评相应级别职务,一年以后方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经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组建信阳师范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中医学院三所院校高校教师高评会,开展高校系列有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高级考评结合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11年起,对于交通运输工程和建设工程的高级职称评审,将由原来的直接评审调整为考评结合的方法,交通运输工程中级职称的评价方法逐步实行以考为主、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
进一步畅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通道。对部分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任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任相应职务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我市也将开展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资格评审以及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今年起我市也将开展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资格评审工作,资深翻译为正高级职务,一级翻译为副高级职务。资深翻译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一级翻译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作为过渡,2011年申报一级翻译的人员可不参加考试,国家开展一级翻译资格考试后,申报一级翻译的人员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一级翻译考试并符合要求。对于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试点我市将坚持优中先优,宁缺毋滥原则,实行申报总量和评审通过总量控制相结合,评审工作通过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实行论文隐名外审办法,并把论文外审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