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一些原本只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竟被吹嘘成能够预防、治疗疾病的良药。针对此类状况,8月15日以来,太康县工商局对辖区各大药店、保健品店进行保健品广告专项检查,并对查处的情况及时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据了解,近期太康县工商局发现个别保健食品广告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利用专家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或暗示具有疾病治疗作用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说大话”,该县工商局随即组织两个执法小组,从8月10日起,利用20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大药店、保健品店进行保健品广告专项检查。
8月18日,一工商执法小组在太康县街头看到,一种大力宣传口服液产品的小报在随处散发。根据小报上面提供的地址,执法人员找到了经销该口服液的药店。店内,一个穿白大褂的女士正在向群众讲解该口服液的功效。执法人员向其询问该口服液是否如宣传页上所说可以治愈癌症。该女士振振有词,还拿出该口服液的相关资料和产品给执法人员看。由于保健食品根本没有治疗功能,执法人员责令药店停止该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并依法将该口服液宣传页和部分口服液产品进行暂扣。
8月20日,另一工商执法小组对该县的两个经销保健食品的药房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部分保健食品被摆放在了药品橱窗明显的位置。由于该药房保健食品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对该药房立案查处。
在此,太康县工商局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并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替代药品,只能对治疗起辅助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切勿盲目听信广告宣传,避免上当受骗,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同时,在购买时须认准保健食品的“蓝色草帽样”标志及批准文号,有条件的可登录国家食品药监网站,通过“数据查询”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
线索提供 王青俊 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