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政要闻
 
 
 
2011年9月5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物保护单位
禁止以营利目的
租赁承包

  据新华社电 针对当前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不够规范的实际情况,国家文物局研究制定了《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于8月31日发布。

  《规定》禁止以如下方式开展经营性活动:背离公共文化属性,以各种名目对公众设置准入门槛的;将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租赁、承包、转让、抵押文物保护单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开发的;妨碍公共安全,对文物保护单位造成安全隐患的及其他违背法律法规情形的。

  据悉,国家文物局还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加大对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的执法检查力度,在确保文物安全、严格依法经营的前提下,不断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服务水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时政要闻
   第03版:周口/社会
   第04版:周口/民生
   第05版:周口/便民
   第06版:视点
   第07版:国内/社会
   第08版:国际看点
   第09版:文娱新闻
   第10版:体育新闻
   第11版:铁水牛
   第12版:广告
   第13版:小记者周刊
   第14版:小记者
   第15版:小记者
   第16版:小记者
宋巧杰:毕业后想当一名教师
文物保护单位
禁止以营利目的
租赁承包
消防演练
进校园
民政部:入户调查居民诉求
太康道情
将走上荧屏
商务部要求切实加强餐饮食品安全
我市又有3家企业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