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云南省曲靖市政府在9月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曲靖市将于2012年底前完成南盘江边堆存的14.84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堆渣点的土壤修复工作。
明年底前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理
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军介绍,目前,曲靖市采取多种措施对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堆存铬渣进行了处理:按照铬渣渣场管理及处置方案要求,采取高围墙、全覆盖、防渗漏等防范措施做好密闭式封存,目前,加高围墙、石棉瓦覆盖已完成,防渗漏采取帷幕灌浆处理9月10日前可完成;在省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开展搬迁方案的可行性研究;通过加快铬渣二期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进度,同时,采用干法高温还原烧结冶炼工艺技术,将游离铬还原为单质铬,组织市域内钢铁企业参与铬渣综合利用,确保今年底前完成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新铬渣无害化处理,2012年底前完成南盘江边堆存的14.84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堆渣点的土壤修复工作。
5人被逮捕 3人取保候审
陈军说,在进行污染处置的同时,纪检监察及公检法等部门迅速介入,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及事件查处。截至目前,已有8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先后被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承运人刘某、吴某,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职工王某、副总经理左某、贵州省兴义市三力燃料有限公司经理袁某等5人被依法逮捕;富源古龙煤业代某、退休工人张某、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汤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对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的责任调查,待调查结束,将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政府总结教训向社会致歉
在新闻发布会上,副市长陈军总结“铬渣污染事件”暴露出曲靖市有关方面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滞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三大教训。陈军说,此次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的发生虽属偶然,但仍暴露出了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位、监管部门监管失察等问题。
陈军表示,此次污染事件给部分群众造成了一定财产损失和生产生活不便,给珠江流域民众造成了一定的心理担忧,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他代表曲靖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各界深表歉意。
陈军介绍,结合三大教训,曲靖市在当前和今后将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在审批新、改、扩建项目环评上,特别注意审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去向,严把环境准入关;加大对现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的环境监管。同时,将及时、公正、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公布环境安全信息。此次事件后续处理,都将分阶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