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 慧
本报讯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农村低保认定、管理、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全市各县市区纪委、民政、财政、审计部门自今年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揪”出了众多不符合规定却通过“暗箱操作”等方式领取国家低保金的人员。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为2009年1月1日以来全市农村各类低保对象的认定,低保相关资金的拨付、发放、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向上追溯调查。对低保对象申报、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深督细查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在报批程序上,重点检查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拆户保、合户保、人情保现象;是否做到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家庭收入核算详细记录、民主评议详细记录、三榜公示材料是否具体齐全;入户核查审核、审批是否规范。二是在资金发放上,重点检查保障资金是否足额、及时拨付,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到位;“一卡通”是否社会化发放。三是制度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认真落实;低保档案、资金发放台账是否健全;低保证发放、审查是否实行登记注销制度等。四是重点检查投诉受理渠道是否畅通,乡镇(含涉农办事处)各村是否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投诉问题的调查、整改、处理、反馈等工作是否到位等。
此次检查共分3个阶段:7月25日至8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检查阶段,9月1日至11月15日为总结整改阶段。督导组将深入乡镇机关和行政村实地察看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采取以案带促,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的方针,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坚决取消资格,并追回低保金。
截至目前,通过自查自纠,全市12个县市区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4515户,计23581人,并新增13987户,计21004人,追缴违规资金28.9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