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害王家飞姐弟2人并强奸王家飞的李昌奎昨天在云南省昭通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9年5月16日, 李昌奎因求婚遭拒后泄愤报复, 强奸、杀害同村女青年王家飞, 为灭口,又将王家飞年仅3岁的弟弟王家红杀害。经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后,被害人亲属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再审。今年8月2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强奸罪所判刑罚并罚,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