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2011年10月12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两办下发紧急通知
烧秸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综合消息   “十一”黄金周刚过,我省大部分地区烟雾弥漫,多数城市染上“哮喘病”。省会郑州空气质量一度全国垫底,被外界戏称为“雾都”。为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0月10日紧急下发通知规范当前秸秆焚烧工作,规定一旦发现焚烧秸秆的,将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规定,对于焚烧秸秆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给予处罚;烧死烧伤树木的,林业公安部门将按照《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规定,责令当事人补种被损毁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故意纵火行为,公安部门将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将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为督促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近期,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16个督导组,分赴各市地督促检查秸秆焚烧工作。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时政要闻
   第03版:关注中原经济区
   第04版:周口/社会
   第05版:周口/便民
   第06版:国内/国际
   第07版:教育资讯
   第08版:广告
   第09版:广告
   第10版:广告
   第11版:广告
   第12版:汽车/广告
   第13版:汽车周刊
   第14版:汽车/广告
   第15版:汽车/广告
   第16版:汽车/广告
烧秸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饮用奶”开始进校园
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开幕式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