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影视大佬邓建国因违反其欠债而由法院发出的《限制高消费令》,10月15日在广州白云机场被广州法院拘留。邓建国表示自己想办法还钱,先还10万元,并希望法官不要向媒体告知此事。邓建国创办的“巨星影业”曾因投拍《康熙微服私访记》《风流才子纪晓岚》《格格要出嫁》等热播剧而名声大噪。
邓建国在16日早上从广州飞往济南的航班中被法官请下飞机。邓建国因几年前欠别人300多万元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立案后对其财产进行查扣,并发出《财产申报表》《执行通知书》,邓建国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法院遂依法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责令其与债权人达成还款计划。但邓建国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而且一再恶意躲避,还大张旗鼓地进行投资、摆酒宴等高消费行为。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天,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对其查控。
邓建国2007年5月因拍摄《野蛮公主》第二部,向债权人黄某借款200万元,约定一年还款,利息25%,同时规定了违约金60万元。违约后,经债权人申请,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6月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巨星影业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申请人本息25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未理会,随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对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结果在各个银行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只有1.8万元。
邓建国今年7月刚刚在长隆酒店高调和19岁女友举行完婚礼,而过程实际也颇为曲折。得到邓建国举办婚礼的消息,法院立即向邓建国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并要求长隆酒店协助执行。邓建国无奈之下,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要求与对方达成还款计划和《和解协议书》。邓建国保证在今年7月4日之前还10万元、12月31日还50万元、明年底还140万元、继续还清余款等。后债权人主动向法院提出,同意邓建国在长隆摆酒。而高调婚宴过后,邓建国未按协议还钱,对法院要求其还钱的限令置之不理,于是法院开始对其实行查控、呈报拘留等行动。
(于娜)
欠着债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