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通讯员 李龙喜 路素青
本报讯 一年前,在扶沟县城一家宾馆内,西华县的宋某与他人结伙将一名幼女轮奸,宋某后被扶沟警方网上追逃。近日,在扶沟县公安局局长的耐心规劝下,宋某选择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2010年9月12日凌晨,西华县的宋某伙同庞某(已到案,另案处理)在扶沟县城一家宾馆内将一名幼女轮奸后外逃。经过调查走访,扶沟警方发现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多次抓捕未果的情况下,将其列为逃犯上网追捕。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扶沟警方加大了对宋某的追捕力度,并制定了“亲情感召,以劝为主”的追捕措施。该局城关镇派出所所长宋登峰亲自带领民警先后十余次到宋某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宋某父母的思想工作。
10月8日晚,宋某的父亲主动提出“想和(扶沟)公安局长通个电话”,办案民警随即拨通了扶沟县公安局局长李根闯的手机。在电话里,李根闯诚恳地重申了对自首在逃人员的政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动员宋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规劝工作。李根闯的一席话当即打消了宋父的思想顾虑和侥幸心理,当场表示“愿意说服儿子投案”。
10月9日上午,在父亲的陪同下,宋某来到扶沟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