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高洪驰
本报讯 西华县李某任动物疫病防疫站站长期间,非法为一生猪销售经纪人提供生猪检疫合格证明和“瘦肉精”抽检合格证明,致使含有“瘦肉精”成分的生猪运往上海。10月31日下午,西华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4年。
今年7月11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接到生猪销售经纪人杜某的电话,要求为其出具180头生猪的检疫证明。李某顾及与杜某私交不错,违反规定,在未见到生猪和未进行检疫的情况下,冒用具有向上海供应生猪资格的某养殖场的名义,将提前准备好的生猪检疫合格证明和“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以及180个耳标交给生猪运输司机耿某,然后由耿某交给杜某。
杜某拿到生猪检疫合格证明和“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及180个耳标后,在南阳市方城县收购生猪180头后运往上海某屠宰场。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当场抽检,发现其中52头生猪“瘦肉精”呈阳性,36头生猪疑似有“瘦肉精”含量。
最终,西华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线索提供 宋营 高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