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法院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变更,但承租户就是不搬迁。11月11日,郸城法院联合淮阳法院共50余名执行法官雷霆出击,对郸城县中心街第二百货大楼4家门面房承租户进行了强行执行搬迁,清空了房屋内的物品,将郸城县五交化公司被侵占20年的6间房屋成功执行、完璧归赵。
1990年,郸城县县政府规划在该县十字街东南角建第二百货大楼,由郸城县百货公司和郸城县五交化公司共同建设,五交化公司投资6万元分得一楼6间门面房产权。后因办证违规,6间门面房的所有权并未在五交化公司名下。经过连续起诉、上诉,郸城县政府撤销了违规的房权证,郸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房屋产权归五交化公司。
2009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来,法院执行法官做了大量思想工作,6间门面房中有两家承租户愿意搬离房屋,但另外4家承租户拒绝搬离房屋。郸城法院法官先后十多次和这4家承租户商议,希望他们自觉履行搬离责任。但该4户不仅不予配合、拒绝撤离,口出恶言,威胁办案法官,还先后3次组织人员聚众起哄闹事,对承办法官进行人身限制和攻击,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办公秩序,性质极为恶劣,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郸城法院经研究决定,提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淮阳法院执行此案。经过两地法院多次商议,制定了全面、细致的方案,决定对该4家承租户进行强制执行。
当日,随着一声令下,警戒安全组、强制执行组、辅助善后工作组、录像取证组各就各位。执行法官再次做被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当事人仍采取威胁恐吓等行为阻止法官执行,拒不履行责任。见状,两院法警同时出击,现场将阻挠办案的8名当事人拘留。随后,执行人员指挥搬运工将房屋内的物件全部清出,一件困扰法院两年之久的“骨头案”终于顺利执结。
线索提供 曹海滨 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