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高洪驰
本报讯 西华县址坊镇的赵某仗义帮助他人处理一起交通纠纷时,将对方打伤。11月13日,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西华警方将赵某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
8月21日,该县址坊镇赵东行政村64岁村民赵金骑电动三轮车走亲戚途经一个拐弯处时,与迎面而来的本村妇女赵敏相撞,二人发生争执。赵金随即给该村治调主任打电话,请求前来协助处理。
此时,刚刚喝过酒的赵某得知消息后,在治调主任还未赶到现场之前,率先赶到事发地点。赵金看到赵某前来,赶快上前一边给他拉家常,一边让赵某帮助处理此事。然而,赵某凭借赵敏曾经给自己干过活为由,非让赵金赔偿赵敏现金。由于话不投机,二人发生争执并厮打,期间赵某朝赵金的腰部踢了一脚,致使赵金腹部受伤跌倒在地。见此情景,劝解的村民向公安机关报了警。随后,赵金被人送往医院救治,先后花去医疗费1800元。
赵金住院后,当地派出所民警与村干部多次找赵某协商调解此事,但赵某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态度强硬,对民警与村干部的调解不予理睬。
11月13日,西华警方在调查取证后,依法将赵某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罚款。线索提供 王耀忠 程全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