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坤 实习生 李娜
本报讯 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情况,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按照这一规定,日前,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启动了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个人这项工作。据悉,今年年底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坐在家里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2010年度参加养老保险的明细账。
据了解,个人权益记录单是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个人权益和定期免费寄送个人核对,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法定职责。其中,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定期免费寄送给参保人员审核,接受参保人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可以使参保人员明明白白缴纳费用,清清楚楚享受待遇。
据介绍, 此次打印邮寄的为2010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的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于本月20日前将所有参保职工的基本信息、缴费基数、账户金额、欠费情况、通信方式等有关信息以“河南省企业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单数据库”形式上报市中心,市中心收集整理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局,最后省局委托省邮政公司统一打印,于今年12月31日前根据参保职工的通信地址免费邮寄给个人。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的打印、邮寄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