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文琰 实习生 谢晴
本报讯 为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提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近日,市工商局、市文明办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诚信市场活动。
创建的主体是全市各类市场(指有固定的交易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依法纳税,由市场经营管理者负责经营管理,实行集中、公开商品交易的场所)的开办者,各类市场内的进场经营者为创建文明诚信市场的参与者。
文明诚信市场的标准是市场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硬件设施配套完备、市场开办者管理到位、市场内经营者行为规范、信用建设管理有序、消费维权措施有力等。
各县市区按照程序和标准于12月31日前,推荐2个周口市文明诚信市场候选单位,经审核授予“创建文明诚信市场先进单位”。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对文明诚信市场实行动态管理,命名表彰之后出现市场开办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市场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罚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部门例行检查时,发现严重问题,提请省、市文明诚信市场评审委员会取消其荣誉称号的;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文明诚信市场”称号。线索提供 崔健 杜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