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文琰
实习生 谢 晴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周口市天然气公司获悉,12月10日起,我市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同时首次实行阶梯气价,每户每月用气不超出50立方米的,每立方米上调0.33元;每户每月超出50立方米以上部分,按基准价格(上调后的价格)1∶1.3的差率执行。据了解,这次调价直接影响到我市约45000户民用天然气用户。
每户每月用气不超出50立方米,每立方米涨0.33元
市天然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由于上游天然气价格的上调,直接导致城市燃气企业采购成本大幅增加,近日省发改委发出通知,12月10日起,我省包括周口在内的14个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城市民用气价格上涨,我市每立方米价格由原来的1.81元上调至2.14元,涨了0.33元(每户每月用气不超出50立方米的)。按我市居民每户月均用气量20立方米计算,每月每户将平均增加支出6.6元。
每户每月用气超出50立方米,在涨价基础上再多掏三成钱
本次调价,将按照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原则,实行民用阶梯气价政策。这也是我市首次实行民用阶梯气价政策。用气少的居民少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
根据新方案,我市天然气阶梯气价划分为两个档级:
第一档气量为每户每月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内,执行基准价格(即每立方米平均上调0.33元后的价格);
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月超出50立方米以上部分,按基准价格1∶1.3的差率执行。
比如,我市此次调价后,基准价格涨到2.14元/立方米,市民每个月购买使用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内天然气就执行这个价格;如果超出50立方米以上的就要按基准价格1.3倍计算,价格就应该是2.78元/立方米。
低收入群体用气,30立方米以内不调价
此次调价,省发改委充分考虑到低收入群体家庭,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城市低保家庭,每户每月天然气使用量30立方米及以内的部分,这次不调整天然气价格,仍按原来的价格执行。
另外,此次调价不包括餐饮企业用气和出租车用气。该负责人解释说,民用天然气主要指居民生活用气,而餐饮企业用气和出租车用气属于工商业用气,工商业用气价格去年已经调整过,此次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