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牛凌峰 龚光明
本报讯 项城男子闵某因索要彩礼与他人发生纠纷,厮打中致人突发疾病死亡,结果不光赔钱还被判刑坐牢。近日,记者从项城市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现年47岁的闵某是项城市郑郭镇某行政村村民。一年前,闵某的儿子经人介绍与葛某的女儿相识,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男方便下了彩礼。在以后的交往中,闵某的儿子认为两人性格不和,遂与女方中断了恋爱关系。当闵某向葛家追要彩礼钱时,遭到葛家的拒绝。此后,两家因彩礼问题多次发生冲突。
去年11月20日15时许,闵某又去葛家索要彩礼钱。当时,葛某到镇上买东西还没回来,其妻胡某一看到闵某就气不打一处来。听到闵某再次索要彩礼钱,胡某勃然大怒,指着闵某说了一些难听话,闵某也不甘示弱,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发生争吵并进而撕扯。当闵某往外走时,胡某拉住了闵某,闵某遂用拳头朝胡某的脸上、背上打了几拳,致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闵某以为胡某赖理不起身,后又上前踢了她一脚,转身离开。
该镇电工张某到葛家收电费时,发现躺在地上抽动的胡某,他急忙叫来邻居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胡某系外伤及情绪激动等轻微诱因作用下,导致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死亡。案发后,闵某的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协商,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闵某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征得被害人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