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是我国历史上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与其父苏洵、其兄苏轼齐名,合称三苏。苏辙曾在淮阳做官,宋熙宁三年(1070年)张方平以观文殿学士知陈州,张方平与苏辙是老友,便举荐他为陈州州学教授。此时苏辙正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很受排挤,于是他索性辞去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官职,到陈州任州学教授,居陈三年。 州学教授的职务除了传道授业、管理州县官学外,还参与地方文化活动,有的还参与地方政务,在处理地方事务中也有重要地位,相当于市教育局长的级别。苏辙在陈州期间留下了许多诗、词文学作品,还在柳湖中筑亭读书做学问。苏辙所筑亭榭,后来被称为“苏亭莲舫”,是淮阳八景之一,现在其遗迹尚存。苏辙在陈三年中,其兄苏轼多次来探望,其中一次还带了妻子和两个儿子苏迈、苏迨一起住了七十多天;苏轼在陈期间也留下了诗文多篇。
苏辙在淮阳做官,县志有载,多为人知,但他的儿子苏适也在淮阳做过官,就未必有人清楚了。
笔者不久前曾同两位作家朋友一起去郏县三苏坟拜谒,三苏纪念馆馆长魏如江先生谈到,三苏坟尽管史料多有记载,但由于曾被李自成的部将吴宗圣公开肆意盗掘,没有发现墓葬,所以它的真实性曾遭质疑;1972年当地农民在三苏坟外百米处浇水抗旱,偶然发现了苏辙第二子苏适与其妻黄氏合葬墓,这就有力地佐证了三苏坟的真实;墓内文物多数被盗,也许盗墓贼只对当时值钱的东西感兴趣,所以墓志有幸被保留了下来。墓志中记载,苏适曾被恩授“承奉郎”的官职,是从八品的文散官,这是一个只拿俸禄而无实际权力的闲职,但他只闲了六个月便改任陈州粮料院的职务,粮料院是掌管官员俸禄及其他物资的机关,大概相当于市财政局(料,是指俸禄以外的另加物品)。但:“郡守知其能,委以民事。”是说陈州郡守知道他工作能力很强,除了财政方面的事还让他参与陈州的行政管理,墓志中举了一个苏适处理民事的例子:有一个娶了年轻小妾的老头,状告自己的儿子,苏适忙问老头:“你这么大年纪了,还想叫你儿子死吗?如果按你的状子判你儿子的罪,那你儿子就活不成了。”老头难过得哭了起来,苏适又劝老头:“这个事肯定是有人替你谋划的,老而杀子,谁为你养老,你那个小妾靠得住吗?”这时老头彻底醒悟过来,原来是小妾想搞掉老头的儿子,怂恿老头告的状。老头十分后悔,便备了一份嫁妆,把小妾嫁给了别人,“而后父子复相安矣。”看来,苏适还真有点人性化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苏适在陈州做了几年的官,无可考。
另有史料载:苏适的妻子黄氏是陈州黄寔之女,“黄寔(陈州人),神宗时登进士第,子由(苏辙字子由)官陈,由是二女皆为子由妇,”(宋人施元之、施宿父子为《苏轼诗集合注》卷三十六《送黄师是赴两浙宪》所作的注),也就是说黄寔的一个女儿嫁给了苏适,另一个女儿则嫁给了苏辙的小儿子苏远(苏辙有三个儿子,大儿子苏迟的妻子是当朝状元梁颢的玄孙女梁氏)。黄寔的父亲黄几道与苏轼、苏辙同在宋仁宗嘉祐二年中的进士,黄几道去世之后,苏氏兄弟共同为这位同年好友写了祭文,可见两家的关系相当亲厚。这些都是题外的话了,不再多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