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晨 实习生 张玮玮
本报讯 烟花爆竹是营造节日气氛不可缺少的。记者昨日从安全监管部门获悉,今年我市烟花爆竹市区临时销售地点主要集中在9个路段,大庆路;黄河路(火车站附近100米除外);七一路(文明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工农中路(七一路以南);五一南路(交通大道以南);文明中路(七一路以南,新建路以北);人民东路;建设大道(中州大道以东,大庆路以西);中州大道北段(德化街以北);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区域。另外,想在2012年春节期间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现在就可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想卖烟花爆竹要先办证
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开始。申请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20日。川汇区市民可到黄河中路黄鹤楼大酒店办证处,填写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书。据悉,零售经营许可证分为常年经营许可证和临时经营许可证,常年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临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60天。
申报者销售烟花爆竹人员应携带与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安全监管部门实地复查后,对申请销售烟花爆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
春节期间,川汇区政府将组织公安、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将对市区烟花爆竹市场严格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与各零售经营者签订《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配送制度。经营单位和个体零售商要从本地有资质的批发公司进货,严禁从生产厂家私自进货,禁止在城区设立存储库房,禁止在集贸市场、繁华商业区等地摆摊设点。销售期结束后,临时零售经营者必须将剩余的烟花爆竹全部送交原批发企业库存。
安全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到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并识别具有川汇区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防伪标签。另外,为规范市场管理,区政府组织公安、安全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对举报非法经营、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举报电话为8587766,13838638685。
线索提供 王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