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和《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对絮棉及纤维制品监督检查的通知》(周质监监发﹝2011)41号)文件精神,近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纤维检验所对我市17家宾馆,6家洗浴中心经营性服务使用的76个批次的床上及洗浴用纤维制品进行了质量抽查。
本次抽查,床上及洗浴用纤维制品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指标C类标准(甲醛含量≤300mg/Kg、PH值4.0-7.5)的有10家36个批次,据不完全统计合格率50%左右,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指标C类标准的有13家40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PH值超标。一般健康皮肤的PH值在5.5-7.5之间,超出了人体适应的PH值范围,可能会改变人体皮肤的弱酸性环境,使皮肤失去抑制细菌的功能,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床上及洗浴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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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海之韵洗浴中心
江南水乡洗浴广场
峰基洗浴中心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周口市质量监督局纤维检验所将对我市宾馆、大中专院校、幼儿园、医院、洗浴中心等单位集团购买的纤维制品提供免费检验,相关单位在进行批量购买纤维制品时请与市纤维检验所联系,如发现经营性服务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安全标准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法查处。
联系电话:0394-8316950
监督电话12365
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纤维检验所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