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辛辛苦苦忙了一年,血汗钱却拿不到手。为了讨薪,爬塔吊、跳楼,农民工把这样的场景重复了一次又一次。跳楼讨薪者,大都是自己受到了冤屈,或投诉无门或一时想不开而做出的过激之举,是弱者无奈之下的抗争手段。但问题不是靠跳楼就能彻底解决的,相反还有极大的危险性,并给家人带来惊吓。讨薪其实有诸多合理、合法的维权渠道,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讨薪过程中首先要注意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施工合同、劳动合同、工资单、押金收条、工资欠条等。另外,要及时维权,越早越好,不要超过投诉举报的规定时限和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时效。具体维权渠道是,向与用人单位注册机构同级的、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其次可以请求工会组织出面协商解决。再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希望农民工朋友,珍惜生命、珍惜家人,不要再采取这种“跳楼讨薪”极端方式,生命毕竟只有一次。
场景A
□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1月13日上午,农民工崔某多次讨薪无果,一怒之下,爬上周口市区中州大道一家洗浴中心的楼顶,欲跳楼。闻讯赶到的民警和消防人员一边安抚崔某的情绪,一边联系欠他工资的王某,最终避免了不幸的发生。
当日上午,记者接到热线后来到现场,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坐在一洗浴中心的楼顶,两腿悬空,情绪很激动,民警和消防人员正对其进行劝说。据男子介绍,他姓崔,一年前他给该洗浴中心做楼顶防水,共两万多元工程款,可现在王某还欠4000元,多次找王某讨薪未果。拿不到钱没法向家人交代,只能选择此法。
在现场,民警和王某进行沟通后,王某当场答应给他钱,崔某最终从楼顶上走了下来。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应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
场景B
□晚报记者 朱东一 实习生 张振振
本报讯 1月13日12时,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周口市区莲花大道东段一家工地上有人爬上了塔吊。记者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农民工为讨要工钱才出此“下策”,用跳塔吊威逼老板。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农民工坐在十多层楼高的塔吊上,下面的人不停地向农民工喊话:“你别这样,有话下来说,啥都好解决。”农民工在塔吊上回喊:“不给工钱就不下去。”
据工地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该农民工是11时20分上去的,他在工地上工作,该过年了工地上还不发工钱,他就爬到塔吊上讨要工钱。
该工地相关负责人来到现场后,答应农民工把工钱给他,农民工于12时30分才从塔吊上战战兢兢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