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最高检日前出台《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对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概念、基本原则、形式、适用范围、参加人员和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完善了刑事申诉相关制度。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和缺陷,比如:公开审查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而当时只对听证会一种形式做了规定,方式过窄;听证程序运作复杂,运行成本高、效率低;公开审查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息诉罢访方面的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等。
针对这些问题,新规定予以了完善和规范,增加了除公开听证以外的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其他公开审查形式,内容更加完整。规定了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公开审查形式,可以比照公开听证,简化程序,更加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