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湖北荆门市沙洋县一小学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学校会计王某强奸、猥亵学生11名,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王某在沙洋县某小学任教期间,先后担任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学校会计,在先后担任五六年级班主任和带课教师期间,利用师生从属关系和为学生申请贫困生指标的工作便利条件,对其班上11名女学生进行奸淫猥亵。
近日,沙洋县法院判决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吴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