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高洪驰
实习生 田宁
本报讯 2月21日,西华县青华路的3家副食商店,因涉嫌经销假冒“天之蓝”等品牌洋河酒,被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当日14时许,西华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接到举报,称该县青华路上的3家副食商店涉嫌销售假冒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海之蓝”等酒品。
接到举报后,西华县工商局迅速派人对这3家商户及西华县城内经营洋河酒的商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青华路上3家副食商店涉嫌销售的53瓶假冒“天之蓝”酒,工商执法人员依法予以了查封。
据这3家商户交代,他们经营的涉嫌假冒的“天之蓝”酒均来源于西华县另外一商户刘某。
目前,西华县已对刘某涉嫌商标侵权行为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线索提供 陶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