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坤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奖励积极推动科技进步的公民、组织,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市结合实际,近日修订了科技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
据了解,新修订的《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加大了科技进步奖励力度:从2012年度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取消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授奖项目总数由原来的60项增加至80项,奖金额度从原来的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分别提高为10000元、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