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1年,中国汽车消费纠纷同比增长超过了30%,但国家从2004年开始就酝酿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历经9稿至今未能顺利出台。
2012年1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对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显示,修改稿不但将整车“三包”期限从两年4万公里延长到了两年5万公里,同时将退货期限从30天延长到了60天。除了引入第三方鉴定,意见还规定,如出现争议问题还可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专家库进行处理。种种迹象表明,众所期待的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在望。
奇瑞汽车网络营销科负责人张朝俊告诉记者,汽车“三包”是个趋势,但是以后出台的汽车“三包”会在实施细则方面遇到一些障碍,比如,如果退车,那么购置税和汽车保险如何处置等一系列问题都会阻碍“三包”政策的顺利实施。当然,江苏这个判决在法律当中是较难找到明确条文规定的依据,这个判决也应该是从保障弱势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去宣判的。
但如果“三包”法规出台,从长期来说,对消费者、对厂家都是好事,因为厂家会从法律程序上规范自己的流程,注重汽车产品的质量和品质的提升。同时对于加强售后的责任心和提高技术技能都有好处。但是从短期来看,会对合资与自主在内的几乎所有汽车厂家都会形成巨大的压力,因为,制造初始端相对较好控制,但是维修保养方面就很难把控,因为国内的售后服务水平因为地域的差别而参差不齐,比如同一个品牌的维修售后水平,边远地区的和广州的就肯定不一样,因此一刀切的“三包”政策在短期内会对汽车厂和经销商都造成相对大的压力。
《汽车经济》执行主编张思远表示,敦促“三包”法规及早出台,实际上是替法院做了一件事情,让很多案件能够更快得以解决,消费者权益更快得以保护。对于厂商来讲,也是对技术进步的一种倒逼,是对品质质量提升的一种促进。不管怎样,汽车“三包”出台都是必须的。
(贵远)